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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标题:保护学生“暑期工”劳动权益需多方发力
暑假期间,有不少学生选择打工度过假期,一来参与社会实践,二来为自己挣点零花钱。可如果在打工期间,遇到受伤或者被欠薪的情况,该如何维权呢?7月2日至5日,记者走访了部分正在打暑假工的学生发现,他们与雇佣方往往是口头协议,一旦权益受到侵害时,很难维权。(7月10日《陕西工人报》)
眼下,随着一年一度暑假模式的正式开启,一些在校学生纷纷走进企业做兼职、打短工,成了名副其实的“暑期工”。学生们通过做“暑期工”,不仅能赚到一笔额外的经济收入,而且也能体验到工作的艰辛和不易,更能为今后就业提供丰富的阅历。可以说,学生做“暑期工”是一种多赢之举。
但在我们的实际生活中,一些学生由于缺少劳动合同保护等原因,劳动权益遭遇“缩水”现象时有发生,比如:薪酬标准、福利待遇、工伤保险、劳动关系等,都没有受到有效保障,致使学生“暑期工”的合法劳动权益被侵犯、被剥夺。加之,很多学生涉世不深,自我保护意识不强,自我维权意识淡薄,更是使得学生“暑期工”的劳动权益得不到保障。
因此,笔者以为,要保护学生“暑期工”的劳动权益,还需多方发力。首先,法律要发力。相关司法部门应加大司法保护,不妨修订和完善相关法律条文,把学生“暑期工”的劳动保护权益明确写入法律条文,通过“法律保护”的方式确保学生“暑期工”的合法劳动权益不被侵害和剥夺。其次,劳动部门要发力。各地劳动监察部门应积极承担起自身的职责,为学生暑期工“撑腰”,一旦发现暑期工的合法权益遭遇“缩水”,就应及时介入,为暑期工“讨说法”,不让学生“暑期工”的权益受到侵害。其三,学生也要发力。学生“暑期工”一旦遭遇合法权益被侵害、被剥夺,既要大胆地说“不”,又要积极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举报,切忌“装哑巴”,自认倒霉,而助长无良企业的嚣张气焰。
当然,企业也应爱惜企业信誉,善待暑期工。以赢得学生“暑期工”的信赖,吸引更多优秀人才加盟,并最终实现企业的发展壮大。
保护好学生“暑期工”的各项劳动权益,也是保护好他们对行业、对社会的信心。这样的环境,需要各方携手,共同营造。(叶金福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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